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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总局:微信虚假广告将按新《广告法》查处

来源:互联网发布时间:2016-04-16

4月15日消息,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司长张国华于日前表示,在微信上以盈利为目的违法广告的发布者,将根据新《广告法》查处。但会根据具体情况,区别对待。

去年9月1日,被称为“史上最严”的新《广告法》正式实施。新《广告法》规定“涉假”广告出现,处罚款将由过去的1到5倍,变为3到5倍,且对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设定较重的法律责任,最高处200万元罚款,并可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。

此外,工商部门表示微信虚假广告的处罚将会具体问题具体对待,比如以盈利为目的的始作俑者必须惩罚,跟发布者是一样的,将按照规定严惩,但如若某人只是好心帮忙,并非为主要责任者,就不会有很严厉的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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