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,分别为:助理家用纺织品设计师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、家用纺织品设计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、高级家 用纺织品设计师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)。
申报家纺设计师职业技能鉴定条件
1、适用对象
从事或准备从事家用纺织品设计师职业的人员。
2、申报条件
助理家用纺织品设计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(或同等学历)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(或同等学历)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助理家用纺织品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 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具有其他专业大专学历(或同等学历)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助理家用纺织品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(或同等学历)。
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(或同等学历)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,经本职业助理家用纺织品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 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家用纺织品设计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取得本职业助理家用纺织品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家用纺织品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 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取得本职业助理家用纺织品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,经本职业家用纺织品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 业证书。
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家用纺织品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 得结业证书。
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,经本职业家用纺织品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 业证书。
具有本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
具有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高级家用纺织品设计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 取得本职业家用纺织品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家用纺织品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 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取得本职业家用纺织品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具有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家用纺织品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 业证书。(编辑:家纺百事通家纺设计百科)